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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津冀前四个月PM2.5浓度同比下降

时间:2018.05.24

  5月23日,生态环境部发布了2018年前4月全国和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状况。其中,京津冀前四个月PM2.5浓度同比下降。

 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,2018年4月份,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0.4%,同比下降5.3%;PM2.5浓度为39微克/立方米,同比持平;PM10浓度为87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11.5%。1月至4月,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6.7%,同比上升0.9%;PM2.5浓度为52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7.1%;PM10浓度为89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2.2%。

  从排名来看,2018年4月份,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(从第74名到第65名)依次是:唐山、邢台、石家庄、太原、常州、扬州、邯郸、北京、廊坊和保定市(并列)。1月至4月,后10位城市依次是:邢台、石家庄、西安、邯郸、唐山、保定、太原、郑州、徐州、沧州市。

  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(从第1名到第10名)城市依次是:海口、拉萨、珠海、深圳、舟山、中山和惠州(并列)、贵阳、厦门、丽水市。1月至4月,前10位城市依次是:海口、拉萨、舟山、厦门、丽水、深圳、福州、惠州、珠海、台州市。

 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4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8.0%,同比下降13.7%;PM2.5浓度为52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5.5%;PM10浓度为122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1.7%。1月至4月,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9.1%,同比上升2.2%;PM2.5浓度为69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8.8%;PM10浓度为122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2.9%。

 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专家介绍,与2017年同期相比,2018年1月至4月全国空气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,但4月份部分区域和城市空气质量下降,主要原因有三方面,分别是气象条件较差,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;工业生产和建筑施工活动增加,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增加;沙尘天气频发,大气颗粒物超标天数增加。(骆倩雯)

  本文摘转自首都之窗地址:http://zhengwu.beijing.gov.cn/zwzt/ltbwz/zxdt/t1524899.htm